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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耳其海关更新对违反暂时进境规定货物的处罚
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:chuge-admin 发布时间:2019/1/12 11:18:01 阅读:742次 【字体:

根据国际商会/世界商会联合会ATA单证册理事会最新通知,土耳其海关更新对违反暂时进境规定的处罚。具体情况如下:

        一、 ATA单证册项下货物必须复出口,否则需经土耳其海关批准,转为其他贸易形式;
        二、 土耳其进境海关依据公约规定最终复出口日期,单证册必须在该日期前进行复出口申报;
        三、 超期复出口期限少于两个月,将于复出口时向持证人直接收取调整费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1、 如果超期复出口期限少于一个月,将收取210土耳其新里拉;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、 如果超期复出口期限多于一个月少于两个月,将收取420土耳其新里拉;
        四、 如果超期复出口期限多于两个月,将向签发国担保商会索要应缴税款,并对持证人处以应缴税款两倍的罚金;
        五、 如果索赔提交间接证据而非适当签注的复出口存根,将依据伊斯坦布尔公约附约A第2段第10条,收取210土耳其新里拉的调整费。虽实际操作过程中,并未收取此调整费,但土耳其海关保留有此项权利;

        六、 如果未提供有效证据,将向签发国担保商会索要应缴税款,并对持证人处以应缴税款两倍的罚金。


泓邑在此提醒前往土耳其的ATA单证册持证人规范使用ATA单证册,按时复出口申报,避免不必要经济损失。


多年来我司针对“展览品,专业设备,商业样品”3大类货物的申报特点,总结经验和方法,制定出了一套科学合理的暂时进出口报关流程。详情请咨询我司进出口服务热线:0769-89976685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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